中国商业联合会商贸物流与供应链分会

中国商业联合会商贸物流与供应链分会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正文

农业部发文推进农业开发

时间:2017-07-14 08:39:43 点击:
来源:棚联网 作者:

条评论打印收藏

(四)品牌营销服务

发展农社对接、农超对接、直销直供等现代流通新业态,探索创新服务农业生产营销新方式。支持流通企业拓展产业链条,引导经销商和经纪人向实体化、规模化、产业化与品牌化发展。建设产地农产品营销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农社、农企等形式的产销对接。发展“互联网+农业”,培育农业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创新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和运营机制。支持以优势企业、产业联盟和行业协会为依托,培养一批市场信誉度高、影响力大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

(五)农业经营体系创新

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承担全产业开发创新示范任务,推进产业链多元主体参与,共享发展成果。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扩大耕地面积,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加快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积极推广合作式、托管式、订单式等服务形式。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鼓励开展代耕代种代收、大田托管、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市场化和专业化服务。

三、实施范围

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位,各省(自治区)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具体示范名单,每省(区、市)确定1-2个农业全产业链开发创新示范名额。所选区域必须是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或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所在县(市、区),优先支持既是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又是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所在地的39个县(市、区)或垦区(名单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区、市)要围绕总体思路与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科学筛选确定开展全产业链开发的县(市、区),及时制定省级实施方案,于2017年7月15日前报送农业部发展计划司、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备案。开展创新示范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进度安排、监督考核、认定管理、扶持政策等,完善运行机制,确保任务落实。

(二)加大支持力度

地方农业部门、农业综合开发机构要加强工作衔接,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地方项目、部门项目等渠道,积极支持全产业链开发创新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同时,积极统筹整合各渠道涉农财政资金,支持创新示范区内的农业全产业链开发建设。加强绩效考核,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中央财政资金分配将向全产业链开发工作积极性高、成效突出的地区倾斜。

(三)创新投融资模式

鼓励有关地方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基金、贷款贴息、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业全产业链开发建设。鼓励和引导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为农业全产业链开发建设提供信贷支持等金融服务。各地要通过发展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搭建投融资平台等方式,培育符合要求的贷款主体,为农业全产业链开发建设提供便利。

(四)强化指导服务

各级农业与财政(农发)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过程管理和工作督导,建立对口指导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跟踪全产业链开发创新示范情况,不断总结经验,针对存在问题,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五)加强典型宣传

各地要加大对全产业链开发创新示范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送工作简报、发展动态等宣传信息,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典型案例剖析,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塑造一批范例与样板。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关键字: 农业

0条评论

网友评论
   

     评论仅代表个人意见,本网站保持中立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