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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委】《关于协同推进农村物流健康发展、加快服务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

时间:2015-10-19 09:59:37 点击:
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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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积极推广农村电子商务。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企业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引导农村物流经营主体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业务,鼓励乡村站点与电商企业对接,推进农村地区公共取送点建设,积极培育农产品电子商务,鼓励网上购销对接等交易方式,提高电子商务在农村的普及推广应用水平,降低流通成本。

五、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农村物流装备

(十四)推广应用经济适用的农村物流车型。制定符合农村物流发展需求,适应农村公路技术特点的农村物流车辆选型技术标准。大力推广适用于农村物流的厢式、冷藏等专业化车型,规范使用适宜乡村地区配送的电动三轮车等经济适用车辆,探索建立农村物流专业运输车辆的标识化管理政策。鼓励各地根据实际需求使用电动车辆以及清洁燃料车型,加快淘汰安全隐患大、能耗排放高的老旧车辆,提升农村物流运输的安全性、经济性。

(十五)提高农村物流设施装备的专业化水平。推广农村物流运输的托盘、集装篮、笼车等标准化运载单元和专业化包装、分拣、装卸设备,提升农村物流作业效率、减少货损货差。鼓励企业配置先进适用的冷链检验检测设备,研制储藏保鲜、冷链运输的关键技术与装备。

六、提升农村物流信息化水平

(十六)加快县级农村物流信息平台建设。以县级交通运输运政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整合农业、供销、邮政管理等相关部门信息资源,有效融合广大农资农产品经销企业、物流企业及中介机构的自有信息系统,搭建县级农村物流信息平台,提供农村物流供需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实现各方信息的互联互通、集约共享和有效联动,及时高效组织调配各类物流资源。加强与乡、村物流信息点的有效对接,强化信息的采集与审核,形成上下联动、广泛覆盖、及时准确的农村物流信息网络。

(十七)完善乡村农村物流信息点服务功能。对乡村信息服务站、农村综合服务社、超市、邮政“三农”服务站、村邮站、快递网点等基层农村物流节点的信息系统进行整合和升级改造,推进农村物流信息终端和设备标准化,实现与县级农村物流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培养和发展农村物流信息员,及时采集农村地区供需信息,并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多种形式,实现信息的交互和共享。

(十八)提升农村物流企业的信息化水平。加快农村物流企业与商贸流通企业、农资经营企业、邮政和快递企业信息资源的整合,鼓励相关企业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广利用条形码和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逐步推进对货物交易、受理、运输、仓储、配送全过程的监控与追踪,并加快企业与农村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有效对接。鼓励农村物流企业积极对接电子商务,创新O2O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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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政策法规,农村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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