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解读
答:为做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工作,我们将采取3方面措施:一是加强政策支持。对两类企业申报国家有关技术改造、工业强基工程、重大专项、节能减排等资金支持的项目,以及申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予以优先支持。二是开展总结示范。加强对两类企业的跟踪管理,认真总结企业在培育提升工作中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每年选择一批典型经验,通过编写案例集、组织培训班、召开经验交流会和企业现场会等多种形式进行示范推广。总结归纳世界其他国家单项冠军企业的成功经验,组织企业学习交流。三是强化组织领导。要求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加强对两类企业的指导、跟踪和服务,建立工作阶段性总结和监督检查制度。鼓励地方对两类企业给予政策支持。相关行业协会要加强服务,指导企业开展对标,提供培育提升诊断咨询服务,推广典型经验。
我们将加强对企业的跟踪,分析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适时研究完善促进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
问: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如何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其中重要的时间节点有哪些?
答:根据《实施方案》,我们将依据以下程序开展工作:一是组织推荐。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组织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企业推荐工作。企业根据相关条件要求自愿申请。二是论证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对推荐企业进行论证、公示,对通过论证、公示的企业,分别公告为“中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中国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三是培育提升。获得公告的企业要按照相关要求和计划做好培育提升工作,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相关行业协会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四是动态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获得公告的企业定期进行评估,对达不到相关要求的企业按程序撤销相关公告,对达到示范企业要求的培育企业,公告为“中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2016年,我们将启动第一批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推荐工作,近日将印发通知,要求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组织开展企业推荐工作。 (布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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